我國農業政策極需創新革命,以迎合時代潮流。
今年四月曾率團參訪山東壽光市三元朱村農業專區的雲林縣長,發現該村除興建住宅安頓農民起居外,並進行農地整併,成立村集合公司,政府百分百投入協助建置大棚(即台灣的溫室),創造出當地的大棚經濟,進而帶動其他省份學習蓋大棚生產。村委會更設立短期學習中心,讓三元朱村的經驗不斷在各省複製,形成具有特色的發展模式,看到中國各級政府大力推動農業,甚至傾國家的力量推動,不久將來,一定會對台灣農業造成絕對影響與衝擊。目前,中國正在進行世界上最快最迅速的農業翻轉,不僅是積極學習各國優勢,吸引資金投資,更以台灣農業的各項成就為取經效法對象,未來,中國不只是經濟超日趕美,農業更會超台趕日。。
我同意蘇縣長意見,我國中央政府不能僅以管制中國八三○項農產品進口當成保護台灣農業的重大成就,或以十八項農產品列入早收清單這些暫時性的成果自喜。我認為政府應具備前瞻性視野並採取較開放政策,除積極吸取各國經驗外,從根本正視台灣農業結構性問題」,以工業化的思考模式,由政府提供完好的基本建設(如農道路、灌排設施),更提供硬體(如實驗室、溫室)與資金,建立不同名稱的各種農業專業園區。
另外諸如農業從業人口高齡化(老農問題)、農戶擁有農地面積小權屬多無法妥善利用、休耕與輪作補貼政策不合理、產銷失衡、農藥與化學肥料過度使用造成環境劣化及食品安全疑慮、水資源分配不均、地層下陷、畜牧產業造成環境影響壓力、農業預算多用於津貼與救助支出、農業建設發展經費嚴重不足,及未來農村再生條例執行…等,進而解決問題,提升台灣農業競爭力為目標。
台灣農地休耕政策自1997年實施迄今,台灣農地休耕面積已超過30萬公頃,休耕面積首度超過耕作面積,政府鼓勵平地農地休耕,造成農地荒廢問題,高山地區卻到處可以看到種植高山蔬菜,造成水土大量流失,引發了農地如何合理有效利用的問題,政府的農地政策不僅不能再給休耕補貼,更應積極融入環境生態復育、淨質能源生產、農村景觀美化的農地再利用觀念,凡是有助於環境生態復育、淨質能源生產、農村景觀美化的農業行為,包括符合生態保育的耕作方式,只要是對環境正面效果的農業,都應予以鼓勵補助,農地休耕政策不僅造成大批農地閒置,農民與政府也無法受益,形成惡性循環。
政府對於調整生產的農田,個人認為應積極輔導設置精緻溫室種植,以取代高山蔬菜並實施間做輪做,降低對化學肥料之依賴,生產量少質精之農產品,並依WTO之規範做好綠色措施,以達農業之多元化,進而維護農民的所得;除此,政府也應輔導種植集中性的大面積景觀作物,以美化農村景觀,增進生活與生態機能,營造碩大便是美之花海及青青草原景觀,如向日葵、波斯菊、百日草、油菜、青葙等,並結合休閒觀光功能,創造休閒農業,政府並可利用休耕農地來造林,種植高價值經濟林,以達生態景觀、經濟效益、降低空氣污染、防治土石流等目標;政府應鼓勵多元化的農業經營更可引進藥草植物種植,如薄荷、當歸、川芎等,香草植物,如迷迭香、薰衣草等,香料植物,如胡椒、肉桂、八角等,香水植物,如玫瑰、桂花等,結合農業特區及休閒產業,以增進觀光收益,也可以休耕農地作為復育稀有植物、鳥類、昆蟲、動物的棲息地,以達生物多樣化,甚至培養生物天敵以消滅害蟲,以營造美麗又環保的台灣新農村。
我國農業產值、農業就業人口等比例雖然不高,惟本島西南轄內土地仍有超過一半以上作為農業使用,地方政府無任何針對地區特性提出創新作為,中央政府亦無突破性政策予以協助發展。因此,值此我國簽訂ECFA有利我國農產品打進國際市場且山地極為需要保育之際,設置國家級農業基地的實在是一個值得研究的方案。